範躍紅 朱冰
  6月13日中午,匆匆吃過中飯,浙江省海鹽縣檢察院控申科科長王小龍拿著案卷,趕往秦山街道司法所,就一樁案件面對面向群眾進行釋法說理。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,該院積極轉變作風,堅持“走下去”,通過各種形式,多為人民辦實事。
  該院檢察長宋躍介紹:“改變態度要從心做起,我們要求檢察幹警主動下基層,帶著一張笑臉、一聲問候和一片誠心,開展釋法說理工作,傳遞法治溫情。”該院派駐沈盪檢察室結合職能,啟動服務民生在基層、法律監督在基層和化解矛盾在基層的“三個在基層”活動,積極發揮檢察室的“前沿陣地”和“窗口”作用。
  去年6月,該院沈盪檢察室檢察官得知,於城鎮呂冢村村民儲某因其父與鄰居沈某產生糾紛,衝動之下竟駕車將沈某撞倒,致其輕傷。事發後,儲某向被害人表示了悔意,並預先支付了醫葯費5000元。經村調解組織調解,雙方達成協議,由儲某賠償被害人10萬元。海鹽縣檢察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,對儲某作出不起訴決定。原本,案件應該就此了結,但儲某父親在支付賠償款時,遺忘了先前已經支付的5000元,仍向被害人匯款10萬元。
  沒想到,就是這5000元,使雙方又產生了糾紛。儲某向被害人沈某索回5000元,遭到拒絕,向沈盪法庭提起了民事訴訟。沈盪檢察室接到法庭的案情通報後,多次深入呂冢村瞭解情況,制定調解方案,並努力做沈某的思想工作。“經過耐心的釋法說理,沈某表示願意退還5000元,很快,他便將錢拿到了檢察室。”沈盪檢察室主任朱立宏說。日前,沈盪檢察室與沈盪法庭一起,約儲某到法庭,當場發還了5000元,而該案也作了撤訴處理。
  “我們院實行案卷文書釋法說理常態化,在公訴和批捕環節全面開展釋法說理。這樣,不僅向群眾宣傳了法律知識,更能增強檢察工作的透明度和認同感。”該院檢察長宋躍說。
  (本報記者範躍紅 通訊員朱冰)  (原標題:呂冢村釋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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